自国内光伏电站兴建以来,融资难题便一直如影随形,并逐渐成为电站开发的主要限制因素之一。随着光伏新政的密集出台,尤其是国开行《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意见》的推出,光伏业融资钳制稍显松懈,多种融资模式也竞相涌现。
据了解,目前国内光伏市场上,大部分电站都是建设完成后进行融资,目前正在探索中的资产证券化及融资租赁模式也是如此。
3 月15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提出“企业应收款、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商业票据、债券、 股票等有价证券,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等均可作为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这意味着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终于正式开闸。受此政策鼓励,多家券商开始积极研 发将风电、光伏电站等资产的收益权做成证券化产品,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这一极具吸引力的金融产品便由此诞生。
目前,国内光伏电站的资产证券 化融资就是把已建成的光伏电站作为基础资产(既有资产),把光伏电站的未来收益做成资产包,在融资市场上进行出售来获取资金,再进行下一个光伏电站的投资 建设。对此,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平云旺评价颇高,在他看来,光伏电站的资产证券化,年利率在5%~6%之间,融资门槛低,不仅对企业资信要求不高, 而且成本低,操作简单灵活。
虽然资产证券化相较传统融资渠道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但是这种融资模式的前提是必须有基础资产,即光伏电站,而且该电站必须是没抵押的,目前这种模式尚在探讨之中。
融资租赁模式与资产证券化融资相似,这种模式将已建成电站的未来收益作为抵押,从银行或者投资公司获取电站建设所需的贷款。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 赁,它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中,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这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 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最早出现在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而中国与之打交道则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
2011年12月16 日,由英利投资,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的天津鑫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正式揭牌,该公司主要从事光伏产品、光伏电站设备等融资租赁业务,此举开创了国内光伏行业融资租赁的先河。事实上,国内意图进入融资租赁领域的光伏企业不在少数,天龙光电就曾经利用融资租赁的形式为下游企业提供支持,但正式进入该领域英利尚属首家。此外,海润光伏也曾以将部分自有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分别向外贸租赁和中航租赁融资3亿元和1.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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